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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望着镜子中鼻青脸肿的样子,李叶不由的摸了摸脸。
虽然不愿意承认,但是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他这张脸的确和帅哥搭不上边。当然,勉强算的话,也算是五官端正眉清目秀。
只是现在的样子,不说肿的跟猪头一般,至少卖相不太好。
嘶!
摸了摸破了的嘴角,还能感觉到一丝血腥味。
就在这时,突然来了一条短信。
“李叶,今天周六,出来聚聚?”
周六?微微一愣,说实话他还真的没概念,毕竟自从毕业后,没日没夜的工作,很多时候都为了那点加班费,什么休息日,都从未体验过。
发短信的,乃是李叶为数不多的能够不用顾忌太多的朋友,甚至可以说是亲如兄弟。
回了一个电话过去,刚接通,那边就传来了熟悉的大嗓门,“嘿,你小子还知道来个电话,我都以为你被拐卖到非洲去了,这段时间也没个信,还活着呢?”
“你丫才死了,怎么想到找我出来聚聚?你不是号称流连花丛不知天上是人间,醉生梦死中么?还知道回来?”
罗芳,李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跟这个吊儿郎当的家伙成为了好友,反正从小学开始,两人就在一个班,然后中学,高中几乎都是一个学校。
在很多人眼里,两人基本上属于那种属于平行线上,永远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两类人。
但是奇怪的是,两人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,甚至是亲如兄弟那种。
“去去去,别咒我,我那是体验生活,看遍世间万态,这是一种大无畏的牺牲和崇高的理念,不懂不要瞎比比!”
看,罗芳就是这么一个人。
一个标准的富二代,花花公子,不过在李叶的嘴里,这丫的就是出生的时候脑子少装了一个零部件,不然怎么会那么二?
对!二货!这就是李叶对罗芳的评价。
“得得得,芳芳,你不是在日本那边泡妞么?怎么?回国了?”
“滚蛋!你再喊那个名字,信不信我跟你绝交?!”
“友尽,拜拜,不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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